江苏首批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地区公布,新沂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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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批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地区公布,新沂上榜

近日,江苏省信用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通知》(苏信用发〔2022〕5号)文件,按照《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苏信用发〔2021〕5号)要求,经过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新沂市获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向试点地区。

据了解,江苏省共有38个县(市、区)获批开展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将围绕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点特色,探索打造信用管理与服务创新高地,实现信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民生品质提升、治理能力提升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目标,分别从信用监管、信用便企、普惠金融、信用+集成治理、信用惠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等7个试点方向开展试点工作,努力为全省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近年来,新沂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两城一地”发展战略,以打造“信用新沂”为目标,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用制度、优化信用信息平台、推广信用产品使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宽“信易+”场景应用等方面,创新思路、统筹谋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国383个县级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近12个月平均综合信用指数83.48,稳居全国前50名;2020-2021年度,省信用办连续两年《工作简报》主稿报道新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

来源:新沂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