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盐城市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来源: 盐城发布
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续会精神,扎实推进普查工作,做到“四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全力以赴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灾害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是普查质量到位。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核查机制,把质量管控贯穿调查全过程,做到普查数据录入、上报、汇交多重审核。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积极推进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应用,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现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积极研究推进普查数据的共享应用,将普查成果应用到社会治理、城市规划、工程建设、乡村振兴、安全发展等行业领域,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治理的针对性和城市管理的精准性。
三是组织保障到位。根据普查任务和工作职能,及时调整更新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人员,组建普查工作队伍,充分发动基层力量、社会力量和居民参与调查,尤其注重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加强经费保障,认真梳理资金使用明细,确保普查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的统筹管理,用好国土调查、不动产确权、第七次人口普查等现成的数据成果,努力把普查工作搞扎实、搞细致。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年初下发的《盐城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试行)》,对普查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区分,明确各项普查任务的关系网、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组织的扁平化、内容的全面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施的时序性,确保各项普查任务的可落地、可检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