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市被撤并乡镇:“后撤并时代” 同步发展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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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阳市被撤并乡镇:“后撤并时代” 同步发展路在何方?

原标题:“后撤并时代”,同步发展路在何方?——丹阳市被撤并乡镇的发展困境与对策

在21世纪以来的乡镇撤并浪潮中,全国撤并了近1/3的乡镇,这项改革在我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当前,随着“后撤并时代”到来,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被撤并镇的发展状况及前景越来越受到关注,它关乎我国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

近20年来,丹阳市中心城镇的辐射和影响不断加大,城镇化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被撤并镇存在许多实际问题,有些已经成为发展和民生领域的突出短板,亟需解决。

丹阳市被撤并乡镇基本情况

被撤并乡镇,是指在乡镇撤并中被撤并(合并)的乡镇,即被撤销建制的乡镇。换言之,被撤并乡镇的特殊性就在于行政建制的缺失,要接受新镇政府的直接管辖。

2001年江苏省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乡镇撤并工作,由此拉开了江苏省撤乡、撤镇序幕。大量乡镇在这一阶段被撤并。丹阳市也从2001年开始进行乡镇撤并工作,至2010年共进行三轮较大规模的乡镇合并,形成了现在12个镇区的规模。

具体撤并情况如下:开发区(大泊镇、荆林镇、河阳镇、胡桥镇、前艾镇、练湖镇)、高新区(横塘镇)、丹北镇(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延陵镇(行宫镇、麦溪镇)、珥陵镇(云林镇)、陵口镇(折柳镇)、皇塘镇(蒋墅镇)、吕城镇(运河镇)、司徒镇(全州镇)、访仙镇(窦庄镇)、导墅镇(里庄镇)、界牌镇。

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通过大规模乡镇撤并,乡镇有限的资源得以集聚,中心镇区的发展较撤并之前有了较大提升。但被撤并镇的发展却存在许多问题,甚至可以说举步维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明显滞后。在经济发展上主镇区与被撤并镇存在较大反差。由于被撤并镇不再是行政机关所在地,在项目投入上明显不如主镇区。随着行政人员的撤离,大量消费人群流失也使得被撤并镇的商业被严重削弱。据统计,近3年绝大多数被撤并镇项目资金投入只有主镇区的三分之一左右,有的被撤并镇甚至近3年没有一个新项目落地。再加上被撤并镇原先就是经济发展相对较薄弱或区位较差的乡镇,撤并后商业逐渐萎靡、项目支撑不足、人口大量流失,大多呈现出萧条衰败的景象。

二是公共服务明显不足。乡镇撤并后,行政功能随之转移,原先的“七站八所”均迁至主镇区,被撤并镇只保留了学校和卫生院。在各项民生基础工程的投资上,被撤并镇大多只占到镇域全部投资的30%,民生基础工程建设明显不足。如今,农村常住人口以中老年人为主,办理行政事务必须要去主镇区,不仅不方便,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蒋墅片区距离皇塘镇近15公里,来回近30公里,十分不便。被撤并镇保留下来的医院和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由于人口支撑不足,在资金投入、专业人才配备上也与主镇区存在一定差距,服务水平与主镇区相差甚远,已不能满足当地居民基本需求。

三是镇区管理明显混乱。乡镇撤并后,由于人力财力的限制,新建制镇的街道管理重点基本上都在主镇区,被撤并镇大多由镇区所在行政村进行管理。大多数被撤并镇在撤并前政府安排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街道整治,街道整洁畅通。撤并后由于管理经验不足、人力财力薄弱等原因,车辆乱停乱靠,环境较为杂乱,与之前形成了一定反差,居民满意度也呈现下降趋势。

下一步发展的意见建议

对于被撤并镇的发展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一是整体谋划、持续推进。被撤并镇的发展定位要充分考虑人口、产业、地理位置等因素,符合所在镇、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比如功能定位要结合中心镇的整体布局,成为其一部分;产业发展应与中心镇、所在城市相衔接,做到不冲突,最好形成互补关系。发展定位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整体谋划的基础上,保持定力、持续推进。

二是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充分借助丹阳市各乡镇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优势,从实际出发,依据各被撤并镇的具体条件,实行差别化定位,放大产业特色优势。

三是上下结合、齐抓共管。被撤并镇的发展事关发展大局,要充分发挥各镇区积极性,更要考虑镇区实际困难以及上级层面协调作用,上下结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被撤并镇的发展。

基于以上原则,我们认为被撤并镇的发展,关键靠产业和人气。根据被撤并镇的实际情况,合理分布相关产业,倒逼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形成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并通过产业项目的不断运营投产,持续推动财政收入提升,提高被撤并镇公共服务层次和水平,再次集聚产业和人气,形成良性循环。被撤并镇的发展,还可以落实差别化发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结合丹阳市各撤并镇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发挥产业特色。对于以农业为主的被撤并镇,可依托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治理,结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房改善试点,形成更具乡土特色的现代农村,以更加宜居的环境积聚人气,尝试打造市区—被撤并镇、中心镇—被撤并镇“通勤模式”,实现被撤并镇差别化发展模式。

二是促进深度融合。对于距城区较近或距主镇区较近的被撤并镇,可在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等方面按照城(镇)区规划标准统一布局、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管理,实现一体化发展。尤其要与主城(镇)区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加强对存量土地再开发,整合现有零散工业用地,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提高单位产出效益,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三是强化优势互补。对于基础条件较好、产业优势明显的被撤并镇,可进一步精准定位,对准特色产业,延伸、强化产业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小镇。对于这种类型的被撤并镇不能因合并而削弱其发展,应定位为主镇区的副中心,形成“双核”、互补发展格局。

四是转变发展路径。对于部分由于产业基础或生态廊道建设等特定因素制约的被撤并镇,因为不宜再进行开发建设,可转变发展方向,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生态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从水乡风貌、传统建筑、名人故居、非遗文化等方面入手,保护人文资源,发挥品牌效应。

来源:创新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