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向房企发放银团贷款,徐州两家农商行合计被罚1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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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向房企发放银团贷款,徐州两家农商行合计被罚160万

曾经,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成就了一批头部房企,而近年来随着上层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以及三道红线的划定,曾经养尊处优的房企们开始过上了“苦日子”。

形势变化之后,房地产贷款违规问题成为近年来银行的“重灾区”,也是银保监会重点监管的领域。

1月10日,江苏银保监局公示一批罚单,其中江苏两家农商行因为违规向房企发放银团贷款,合计被罚了160万元。

具体来看,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银团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处罚款人民币75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银团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监管部门对其罚款人民币85万元,处罚日期同样是去年12月30日。

两家银行的5位相关负责人也因上述违法违规事项,均被监管处以警告处罚。

据了解,银团贷款是指由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参与组成的银行集团,基于约定的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同一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授信业务。

新沂农商行和睢宁农商行同处徐州,两地相隔不到100公里,此次两家银行被处罚的事由一致,罚款数额相近,监管作出处罚的日期也是同一天,很大概率上,是两家银行共同提供了银团贷款。

此外,在徐州两家农商行罚单公布的次日,1月11日,监管再度公布一批罚单。

泰兴农商行因存在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代客操作办理业务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60万元。

泗洪农商行也因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贷款准入不审慎,被宿迁银保监分局罚款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几张罚单数额均超过50万元,相比以往,监管处罚力度有所加大,毕竟,上述几家银行的违规行为均属监管高压线,随着处罚加码,势必会对潜在的违规行为起到遏制作用。

原标题:违规向房企发放银团贷款,徐州两家农商行合计被罚160万

来源:江苏金融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