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区出台重磅“十条”!精准支持企业与产业链发展
江苏
江苏 > 要闻 > 正文

南京高淳区出台重磅“十条”!精准支持企业与产业链发展

6月21日

高淳区发布

2022年度《高淳区精准支持企业

与产业链发展若干意见》

(高政发【2022】38号)

2022年度政策意见与上年相比

保持10条政策总数不变

2条面上政策

以及22条具体奖励项目

进行了调整、新增、削减

据初步测算

申报奖励资金

将达到9200万元左右

较2021年度考核申报资金

7608万元相比

增加约20%

主要增加在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培育

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

1、支持企业设备投入

对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及产业链的制造业项目,新建项目及技改项目设备投入(设备投入指项目的设备、技术投入),按不高于投入量的15%给予企业补助。其他产业新建、技改项目设备投入,按不高于投入量的10%给予企业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新建项目成套设备总投入须超过300万元,技改项目成套设备总投入须超过200万元或单台(套)设备须超过50万元

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的工业企业,每个项目按照设备、技术投入一次性给予投入额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2、支持企业规模发展

图片

首次列统的规上限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首次列统的实体企业,开票额超过升规线的,按超过升规线部分的1‰给予奖励;已列统的实体企业,开票额超过企业入规历史最高开票额的,按超出历史最高额部分的1‰予以奖励。

产业链制造业实体企业当年开票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领军企业快速发展

图片

首次认定为南京市瞪羚、培育独角兽、独角兽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首次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省级“专精特新”、纳入市“专精特新”名录库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省级新产品鉴定认定为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先进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经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产品并实现产业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技术),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4、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产业

创成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

被列为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的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

创成省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获评国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软件产品,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企业“星级上云”三星、四星、五星分别给予2万元、6万元、10万元的奖励,晋级予以差额补助。

对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企业,通过验收后给予100万元的补贴。

5、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图片

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被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6、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完成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获国家级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获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称号,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获“江苏精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区长质量奖、提名奖,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核定为AAA级、AA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获“中华老字号”“中国商业名牌”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给予50万元奖励。

获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称号,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7、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图片

对在香港联交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或在其它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且募集资金高于2亿元人民币(按上市当日人民币中间价换算)的企业,且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地及纳税地均在高淳区的,发行上市完成后,一次性补贴1000万元

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补贴;“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150万元补贴。

对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挂牌后实现股权投资400万元以上的,再补助20万元

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的原始权益人,给予200万元补贴。

对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年担保费率低于1%(含)的,区级财政按年度担保总额的0.5%给予担保机构风险补助。

8、支持企业参加会展

图片

企业参加市级(含)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会展,给予展位费50%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万元

参加中国农交会、省农洽会、省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等省市农业展会企业,补助0.5万元/场次

9、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

入选国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入选省级重点物流基地、省重点物流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入选国家2A、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示范企业、数字商务(新零售)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入选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10、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图片

首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首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农产品年网络销售开票额首次达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加强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对首次获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称号的单位,奖励5万元

对衰老茶园进行宜机化改造的,连片改造3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连续补助3年

对获得农业农村部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认定的企业(合作社、养殖场、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在符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区域,新增连片蔬菜钢架大棚10亩以上8332大棚每亩补助3000元6米标准大棚每亩补助2000元,核心景观区域项目不享受该项补助。

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围绕农机装备水平提升以及绿色智能农机推广,对新购置的各类机具,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实施机具作业奖补,奖补标准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的50%执行。

支持水产产业链研究平台建设。支持河蟹产业研究平台申报国家、省、市项目以及专项资金;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扶持资金,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发展。

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带头人做大做强。对农业带头人拓展业务、开展合作、引进技术、转化成果过程中产生的商旅费用(交通、食宿)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农业带头人在培训农民、带动农民上发挥引领作用,每年扶持培训、观摩经费2万元。支持农业带头人在南京固城湖螃蟹市场等国资运营市场开设门店、创办高淳地产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卖店,减免租金不超过30万元;在国资农产品电商直播基地免费布展和免费使用共享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