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市政府关于赵慧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淮政干〔202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下列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赵 慧同志任淮安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明同志任淮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马文晶、周安宁同志任淮安市司法局副局长;
唐小青同志任淮安市人才中心(江苏省苏北毕业生人才市场)主任;
陶 涛同志任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兆辉同志任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翟启荣同志任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董 记同志任淮安市文学艺术院院长;
程贤红同志任淮安市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市政府关于唐卫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淮政干〔202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唐卫东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姚文钧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会长,免去淮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 诚同志任淮安市广播电视台(传媒集团)台长,免去淮安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庄德军同志任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明冬同志任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郁 涛同志任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长俊同志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章德同志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朱 姝同志任淮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费凌云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向阳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高 翔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
李新阳同志任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免去淮安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继银同志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王 会同志任淮安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淮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曾庆祝同志任淮安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免去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安礼忠同志任淮安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
周 菲同志任淮安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副会长职务;
张俊梅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副会长,试用期1年;
金 泉同志任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范 蓬同志任淮安市信访局副局长;
马为民同志任淮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轶婧同志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谢丽丽同志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 霞、陈 凯同志任江苏省淮阴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徐 永同志任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史志荣同志任淮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侯钧宇同志任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罗衍庆同志任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张天雷同志任淮安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免去淮安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胡国喜同志任淮安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免去初晓同志淮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汉聪同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淮安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淮安商会)会长、淮安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健同志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晓雯同志淮安报业传媒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张柏同志淮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学工同志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明中同志淮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周海波同志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董朝升同志淮安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谢永升同志淮安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怀兵同志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朝阳同志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光萍同志淮安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凌云同志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阳同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鼎宏同志江苏省淮阴中学副校长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王建营、李坚同志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王爱华同志淮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
免去吉雅玲同志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周亚东同志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原标题:淮安市政府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淮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