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消除行政壁垒!长三角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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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消除行政壁垒!长三角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出炉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钟辉勇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都认为,《行动方案》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将讨论营商环境的优化问题从从前的单个省份、城市的维度提高到区域层面,而且未来会对其他区域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营商环境的问题,已经不仅是单个省份、城市的问题,城市之间的互动和交流越来越频繁,包括企业在投资经营、招引人才等方面,其实都是跨城市的。”马亮说,同时,在区域层面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选择长三角来推动区域层面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是考虑到长三角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在国内处于比较领先的位置。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其中,上海、杭州都处于长三角地区。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行政壁垒逐步消除”,马亮认为,在区域层面优化营商环境,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生产要素“好像没有行政边界一样”,这对区域内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有很大帮助,也能够推动一些产业的优化升级,“因为很多生产要素,无论是资本、技术、人才还是数据,在实际流动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辖区之间的行政壁垒,或者叫地方保护主义。”

“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被写入《行动方案》,强调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消除行政壁垒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比如在财税方面,税收在地区之间如何分享,这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钟辉勇说。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任远认为,在长三角地区,应该通过跨地区的行政合作,建立更密切的沟通和衔接机制,以及加强在经济、科技、产业、生态、创新、教育、健康、保障、数据信息化等方面的一体化机制建设,从而带动高质量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并通过区域一体化提升企业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还有多个亮点值得关注。比如,提出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畅通行业准营、退出等全流程通道。加快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优化前置审批和企业登记办理流程。制定出台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对此,任远表示,加强跨地区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作好对企业运营管理的区域协调和支持,可以促进企业跨地区投融资发展和产业链整合,也将发挥对区域发展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在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方面,《行动方案》强调,提升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资工作。

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行动方案》提到,技术赋能助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广“免申即享”、政务服务地图、“一码办事”、智能审批等创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5G物联的城市大脑集群。探索开展数字营商环境改革试点。

这一提法的背后是数字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在逐步凸显,“政府购买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这些其实都是无形的营商环境,而且主要是跟数字技术联系在一起。”马亮说,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的建设方面,长三角地区有较好的基础。在他看来,更大的挑战在于长三角四省市特点各异,彼此之间如何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在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方面,迫切需要一些更成熟的经验,而长三角在这方面如果做好了,把成功的模式复制推广,对于在全国层面实现政务一体化也是有很大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