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研究探索发放购房补贴或消费券等形式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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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研究探索发放购房补贴或消费券等形式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1月10日,记者从徐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徐州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一是着力促进住房消费。建设智能化、高品质、差异性商品住宅,更大力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住房生活以及外延的生活服务。加大对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定销房)归集、销售,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加快网签备案工作。研究探索发放购房补贴或消费券等形式,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二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投放,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鼓励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回购商品房用于公租房、人才房。

徐州:研究探索发放购房补贴或消费券等形式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以下是措施全文:

关于新形势下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有效对冲疫情对经济影响,大力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活力,全力保障经济循环畅通,全面推动全市经济加快恢复、回升向好,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持续开展企业服务面对面活动,开通书记、市长绿色通道,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打造“一网通办”等特色品牌,构建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体系,整合系统和共享数据,实现更多高频事项“秒报秒批”“免申即享”。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能,企业登记、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事项办理累计不超0.5个工作日。全面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疫情期间保障施工图审查“不打烊”。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惠企服务总入口,实现惠企政策“一站直达”。畅通12345服务热线,快速、高效解决企业应急诉求,让企业在徐敢投敢干。〔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徐州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开区、徐州高新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板块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营造一流市场环境。全面推进“不见面”交易,以数字赋能推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审批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电子保单保函,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清理规范涉企违规收费,暂停收取综合服务费,更大力度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并行,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加强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充分发挥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有效提升专利转化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破除“中梗阻”专题监督系列活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二、更大力度加快项目招引建设

3.加快项目招引落地。持续完善“343”产业投资热力图,实时更新并动态展示主导产业、投资平台、招商资源、基础配套和扶持政策等信息,为企业投资落户提供便利。实施项目服务“一网通办”,对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推进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分段办理模式,创新招商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能,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全程无堵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4.保障项目多投快建。实行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竣工运营及投产达效进行全流程跟踪服务。全面应对疫情影响,完善项目问题交办解决机制,强化项目土地、资金、人才、能耗、排放、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保障,以高效率服务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对“343”创新产业集群的重点企业和关键项目,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省级以上各类扶持资金,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积极申报,更好发挥投资拉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市人社局、市政务办)

三、更大力度推动产业创新集群发展

5.鼓励企业技改和数字化转型。对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实施技术改造的设备投入部分,给予适当的奖补资金。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纳入市“智改数转”项目库的项目,对企业的智能制造投入给予适当奖补,按照“智改数转”投入不超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2023年省、市级重点工业清单项目,优先落实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关键指标,在重污染天气和采取生产管控措施时,实施差异化管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

6.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抓住节假日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活动。鼓励骨干企业加大向中小微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进一步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鼓励企业抢订单、留工优工,提前增加原材料等储备,合理安排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增产增效明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比例给予适当资金奖励。(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

四、更大力度保障交通物流畅通

7.切实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加强医疗救治、能源、民生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保障,研究制定重点企业、物流站场(园区)运输保供工作措施,及时受理解决货车司机、物流企业等反映的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参与生产生活物资保供的交通运输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加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铁路车站、港口码头、航空机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的监测调度,着力保障物流网高效运行,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全力推动淮海国际陆港、综保区、观音机场等开放平台建设,加强与连云港港等沿海港联动,加快实现水港、陆港、空港、海港高效互通,无缝衔接。持续优化“公铁水空”多式联运体系,着力压降综合物流成本,更大力度推动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对在徐州市内开展集装箱业务,依法经营、信用良好、履行统计义务、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的法人企业,按照运输结构调整奖补方案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8.保障邮政快递稳定畅通。科学完善城市配送网络布局,培育重点骨干配送企业,加强信息交互共享,推进全市物流配送网络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对干线快递运输车辆下高速进入转运中心给予通行保障,优化快递车辆通行政策,依法在限时、禁区通行、临时停靠方面优先给予便利。严格执行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关停关闭处理流程,不得擅自或变相关停关闭邮政快递分拨中心和营业网点。发放邮政快递行业返岗稳岗补贴,促进物流末端“微循环”。推广邮件快件无接触式配送,推动新建住宅小区设置智能信报箱,提高智能快递柜使用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五、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9.着力促进住房消费。建设智能化、高品质、差异性商品住宅,更大力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住房生活以及外延的生活服务。加大对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定销房)归集、销售,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加快网签备案工作。研究探索发放购房补贴或消费券等形式,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10.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投放,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鼓励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回购商品房用于公租房、人才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六、更大力度开拓境(海)外市场

11.支持外贸企业赴海外开拓市场。对外贸企业赴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参展、客户拜访、商务洽谈,给予展位和人员往返机票费用补贴。全市统一组织赴境外的,对展位费用、人员往返机票费用分别给予不超过80%的补助,每家企业单次补助不超过10万元;自行赴境外的,对展位费用、人员往返机票费用分别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每家企业单次补助不超过6万元。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单次享受补助展位2个以内,人员2人以内,累计享受补助次数不超过3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外办)

12.放宽商务人员出入境要求。积极争取省外办和驻华使领馆等支持,为出境经贸团组人员争取签证便利。协助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赴境外参展企业、经贸团组商务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和赴港(澳)签证,力争实现应发尽发、能发快发。落实外籍人员来华邀请政策,用好用足中外人员往来“快捷通道”,进一步简化材料、缩短时限,为商务人员及家属出入境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13.优化报关通关流程。持续深化“多证合一”和“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报关单位备案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全国通办”,压缩备案时限。推动落实监管证件联网核查等业务联动,推进货物申报、舱单传输、运输工具申报等通关业务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徐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七、更大力度强化资金扶持

14.强化信贷精准支持。继续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免质押、免抵押的授信贷款,推出“富民创业贷”“小微贷”“苏科贷”等政银合作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门槛。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行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扩大制造业信贷投放,借助科技创新再贷款、“苏创融”“徐创通”等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型企业。用好“苏碳融”、绿色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快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通过探索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加大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15.扩大资金税费扶持规模。统筹各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商务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升级,积极开拓市场。持续落实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政策,全面落实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和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政策。强化“银税互动”机制应用,通过“以信授信”为企业缓解资金难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徐州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社局)

八、更大力度促进就业创业

16.实施稳岗援企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免质押、免抵押的“稳岗贷”和“苏岗贷”授信贷款。高频次、大密度举办线上线下各类公共就业招聘活动,畅通岗位供需对接渠道。建设社区就业服务站,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持续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行动。实施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升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实施阶梯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深化合作,大力培养企业急需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徐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7.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为初创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贷款贴息等补贴,实施“创业培训赋能”“创业载体筑巢”等计划,评选表彰“创业之星”,促进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徐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以上政策措施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解读和具体实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底。如国家、省出台同类的政策或要求,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