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布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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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布最新人事任免

25日至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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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查剑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如海同志为南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免去朱桂华同志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蔡长春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艳青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鸿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吴亚峰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任智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徐晔桦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印宏晖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朱丕月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春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季鑫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芸芸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南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海燕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宗小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丽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姜静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倪雪松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永兵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亮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葛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蔡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魏正豪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杜开林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冬林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5月26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新建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钱国泉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陆晓妹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艳红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任留存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吴晓栋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汤晓慰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原标题:最新人事任免

来源:南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