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事关学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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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事关学生参保!

注意!注意!

9月1日起

镇江市区2024年度学生

医保参保缴费启动啦

关于缴费标准、参保渠道等重要内容

您想关注的都在这里

1

参保对象

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高新区)范围内驻镇高校、技职院校、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与幼儿园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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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缴纳400元,其余部分由财政补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3

参保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28日。

4

参保渠道

由学校统一为参保缴费学生办理参保登记。

5

缴费时间

各学校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在10月31日前完成。

6

缴费渠道

1.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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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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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

2. 大中专院校由学校代收,集中缴入指定的税务机关待报解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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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

一、2023年门诊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00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儿童,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就医,所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统筹待遇。

(二)慢性病门诊统筹

1.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心及其下属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

2.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500元。

(三)特殊病门诊统筹

1. 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门特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门特和住院共用年度费用限额。慢性肾功能衰竭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不设年度费用限额。

2. 参保人员进行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发生门特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享受原居民大病保险特殊重大疾病门诊待遇。

二、2023年住院医保待遇

1.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发生的5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2. 参保人员在本市二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65%;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

3. 在本市三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比在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4. 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

三、2023年大病保险待遇

1. 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保制度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在10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

2. 患有规定范围内的特殊重大疾病,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不同病种及费用范围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参保学生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限额为30万元,超过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四、费用结算方式

1. 本市就医结算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限儿童在儿科门诊)门诊就诊和住院时,需持社保卡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2. 异地就医结算

(1)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在校学生因病需至异地就医,需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登记后可以持社会保障卡至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线上进行办理,线上办理方式如下:

①通过“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②通过PC端网站镇江智慧医保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办理;③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④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⑤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其中第①、②、⑤项方式可办理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第③、④项方式只限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2)回本地报销。在校学生因病需至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结算前未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或异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院未开通联网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然后携带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和出院小结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按规定进行报销。

3. 本市新参保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就医结算

该类学生可先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领卡后持社保卡、就诊病历、发票等有效凭证,到就诊医院退费转医保卡结算。

4. 就诊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

由学校征求学生(或家长)个人意见后确定。原则上就近选择。如需调整的:持本人社保卡到需就诊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直接变更,无需到市医保各区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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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学生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在镇江首次参保的在校学生待遇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以正式文件为准。

来源:镇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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