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公布,苏州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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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公布,苏州在列!

近日

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会上,国家文物局

对首批6处创建主体

授予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称号

江苏苏州文物建筑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名列其中

2020年,苏州被列入

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名单

近些年,苏州不断创新政策举措

持续强化资源管理

着力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的方法和路径

文物活化利用与古城保护

相互赋能、相得益彰

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公布,苏州在列!

文物保护利用资金,累计超1.5亿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示范区建设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苏州市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形成省市联动、全市投入的工作格局。

市政府发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示范区建设导则,市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文物保护利用纳入政府高质量考核,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文物保护利用资金累计超过1.5亿元。

立法保护文物古建筑

修订《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加强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和管理。

编制实施《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实现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古城54个街坊控规和城市设计全覆盖。

制定《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明国际影响力苏州行动方案》,出台《苏州市传统建筑和古建筑保护更新与修缮利用工程实施意见》,对古建老宅活化利用采取灵活优惠的供地方式,并对相关规费实行减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市委市政府组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发布直管公房文控保建筑保护修缮三年行动计划,一体规划和推动保护利用项目建设。

多维度强化系统保护

开展深度普查,实施“古城细胞解剖工程”,对示范区建设核心区文物资源进行全要素信息采集,全面理清资源家底。

加强原真性保护,制定“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保护传承目录,加强传承人才培养。结合碳十四测年断代、千斤顶同步顶升纠偏等新技术有效留存信息。

加强数字化保护,搭建CIM+“数字孪生古城”应用平台,完成云岩寺塔等文保单位、苏州园林和历史建筑的数字建模,实现“云端展示”。

建设“苏州文物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重点文保单位“三防”、结构、微环境、动植物病害实时监测和安全预警。

加强协同保护。文物、资规、住建、公安、消防、宗教、检察院等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批、联合安全检查、打击文物犯罪、文物公益诉讼等方面加强会商协作,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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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利用,一批公共文化空间涌现

加强资源对接,先后推出古建老宅活化利用白皮书、蓝皮书,创新发布古城保护更新伙伴计划,全面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

拓展资金来源,成立“姑苏·古城保护与发展基金”,放大市场化基金在资源、资本、人才集聚等方面优势。与国家开发银行战略合作,获得500亿元授信用于古城更新与古建老宅保护利用的各类项目。

丰富利用方式。曹沧洲祠打造为中医展示馆,顾廷龙故居打造为文化艺术基地,畅园成为主客共享的城市会客厅,潘祖荫故居等古建老宅成为新兴的特色文旅消费场景,状元文化博物馆、城建博物馆、生肖邮票博物馆、桃花坞木版年画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空间先后涌现。

加强考核管理,根据文物建筑体量和入驻业态建立分级考核机制,评选公布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形成示范效应。

多形式阐释文物建筑价值

打造“拙政问雅”等文物科技活化利用项目,荣获联合国全球世界遗产教育创新案例卓越之星奖。

举办《世间乐土——吴县文物数字展》等文物建筑主题展览和系列讲座,编制《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桥绿皮书》,推出“城市可阅读”产品和“博物知旅”文化遗产主题游线路,通过文物+旅游、文物+非遗、文物+文创、文物+传媒等形式阐释文物建筑价值。

随着示范区建设的深入

苏州古城影响力持续提升

2023年以来

古城文旅市场热度持续攀升

文化遗产景区景点频频“出圈”

古建老宅精品酒店“一房难求”

在平江路片区、桃花坞片区

32号街坊、五卅路子城、山塘四期

虎丘综改等重点更新片区

一批古建老宅得到腾迁保护

带动周边环境整体提升

和基础设施更新迭代

吴江、常熟、吴中、昆山等板块

都通过“政府+市场”的手段

有效盘活了存量空间

其中,吴江黎里古镇

采取由社会资源认领古建老宅的方式

入驻企业享受租金优惠

同时承担修缮开放责任

成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新形式

接下来,苏州将进一步保护好

挖掘好、运用好文物和文化遗产

打造更多鲜活案例

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贡献更多苏州智慧

我们一起期待吧!

原标题:首批国家级示范区,苏州在列!

来源:苏州市文广旅局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