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春生:推进科技领域“安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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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春生:推进科技领域“安全立法”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张春生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推进科技安全立法的议案。“希望通过推进科技安全立法,强化国家科技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切实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为什么要提出这一议案?张春生说,作为一家国有企业的带头人,他深切感受到,随着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生命科技、新一代通信技术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到来,科技手段愈发成为保障各个领域安全的重要手段,成为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巨大力量来源。除了需要系统全面审视科技自身安全和科技支撑保障相关领域安全,还需要阻断科技领域风险向其他领域渗透、传导、放大的途径,这就需要填补法律体系漏洞空白、强化政策法规制度衔接配合、解决法律适用冲突,为科技成果、科技人员、科技产品、科技设施、科技活动以及科技应用的全环节、各领域加装安全护栏,进而补齐补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虽然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安全法为核心、适应我国战略安全环境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内容涉及,但聚焦科技创新各领域、全过程的“安全立法”还是空白。”张春生说。比如,围绕人工智能、量子计算、自动驾驶等颠覆性技术创新领域的监管立法还在探索,围绕技术进出口管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还缺少系统规定。

张春生在议案中详细阐述了推进科技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强化科技安全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卡脖子”技术动态评估与预警机制,补齐技术及货物进出口管制、科技保密等体制机制的短板弱项等具体措施。

他强调,要建立科技安全定期评估制度,动态跟踪和梳理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结合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科技安全摸底,分别梳理出“需要什么、有什么、研什么、买什么”的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的“重大急需技术清单”,为解决技术风险问题精准配置技术、人才、资金等提供参考。

要建立健全涉及科技安全的科技信息管理机制、决策咨询机制、风险研判机制、预警监测机制、安全审查机制、处置管控和综合评估机制等细化规定,落实科技敏感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敏感领域、重大项目、重点机构的保密管理。

要优化整合技术及货物进出口管制相关规定,建立以科技安全法为底座,统筹谋划《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中涉及进出口管制有关规定,从而实现科技安全的法治化、系统化、精细化,确保我国科技创新健康有序发展,为国家安全奠定坚实科技基石。

张春生的这一议案受到了与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许多代表认为,这一建议不仅符合当前国内外科技安全形势,也符合我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实际需求。他们纷纷表示,将积极支持并推动这一议案的落实。

对于未来,张春生充满期待。他表示,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度重视这一议案,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推动科技安全立法进程。同时,他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增强全民科技安全意识和素养,共同维护国家科技安全,共同筑牢国家科技发展的安全防线。

来源:宁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