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南京江北新区,国家发改委“计划”落地!
江苏
江苏 > 要闻 > 正文

事关南京江北新区,国家发改委“计划”落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从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对今后三年国家级新区拟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打造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作为全国第十三个、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始终坚持“三区一平台”战略定位,打造“3+3+X”现代化产业体系,聚力提升“新主城”的能级与品质。此次《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25项具体任务举措,一起来看看哪些和江北新区相关吧~

图片

01

增强新区科技和产业竞争力方面

图片

主要包括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动跨区域高水平协同创新、巩固提升新区千亿级及主导产业竞争优势、支持新区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中西部和东北的新区提升产业承接和培育能力、鼓励中央企业深化与新区合作等7项任务举措,重点推进优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构建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培育千亿级主导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产能梯度转移与合理布局、央地合作等事项。

其中,“研究‘十五五’时期在有条件的新区建设新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可行性,支持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向具备条件的新区倾斜”“年产值达到千亿元产业或1—2个主导产业,由所在省(市)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鼓励中央企业在具备条件的新区布局研发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等,并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适当支持”等内容将对新区创新发展、产业提质、资源导入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02

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方面

图片

主要包括高水平谋划和建设重大项目、常态化开展项目建设靠前服务、创新方式对接引进投资项目、推动特色消费扩容提质、培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发挥临港和开放平台优势、创新拓展双多边合作模式和领域、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和展示渠道等8项任务举措,重点推进优化重大项目服务管理、加强招商引资、培育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区位优势和功能区叠加优势、深化重点地区对外开放、开展多层次交流合作活动等事项。

其中,“依法依规深化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多评合一等改革探索,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新区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区因地制宜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支持有关新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充分发挥功能区政策叠加优势”等内容将有助于新区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提质、增强开放赋能。

03

支持新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

图片

主要包括扎实推进实施综合改革试点试验、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实施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提高新区土地利用效率、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深入推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改革创新措施等6项任务举措,重点推进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探索新区与行政区协调融合发展、下放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开展外籍人才认定标准试点、赋予更多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权限、提高工业用地标准化出让比例、实施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单列、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三大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事项。

其中,“积极探索促进新区与行政区协调融合发展的行政区划设置”“鼓励相关省(市)结合千亿级产业及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赋予更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权限”“支持有条件新区按照功能用途互利的原则实施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等内容为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方向指引和重要依据。

04

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方面

图片

主要包括健全工作统筹和推进机制、制定和完善新区法规规章、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监测评估和跟踪督促等4项任务举措。

其中,特别提出,省级层面要组织编制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新一轮总体方案或规划,明确未来3—5年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并给予必要政策支持。

本次《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发布,正值新区上下奋力推进“四大行动”,对新区来说,将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新区努力为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贡献新区力量。

原标题:

针对国家级新区,国家发改委“计划”落地!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