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一切火险隐患!南京栖霞区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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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一切火险隐患!南京栖霞区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3月18日,区委书记、总林长戴华杰,区委副书记、区长、总林长王承江签发我区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指出我区属于全国森林火险Ⅰ级火险区,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当前,气温持续回暖,林区内人员活动剧增,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市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全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林区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总林长令指出: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压紧压实三级林长和护林员森林防火职责,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定地、定责、定人”。

二、深化排查整治,全面强化风险管控

持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林区输变电站及线路、施工单位、通信设施、公墓、散坟、自然保护地、林农结合部等重要区域和设施的火险隐患,实行安全隐患排查闭环整改。结合我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对重点林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持续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建立完善常态化火源管控机制,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监管,依法加强对森林分布区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全方位管控,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留死角。严禁林内和林缘燃放孔明灯、游动吸烟等违反区政府禁火令行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严禁火种进山,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推进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各单位要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持续开展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无线通讯、以水灭火工程、重点区域散坟集中区焚烧设施等建设,确保本年度重点林区智能监测预警、无线通讯实现全覆盖、以水灭火工程覆盖率达50%以上。加快无线通信保障、防火通道、林火阻隔网建设进度,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充分准备

各单位要配强值班力量、森林火灾扑救小队,严格落实好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强化沟通联系,保障防火信息畅通。进一步优化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应急处置演练,高火险时期推动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保证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防火意识

各街道和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媒体板报、宣传横幅、警示牌和各类会议,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林区、入山道口设置智能语音播报提醒、多媒体宣传等措施,把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移风易俗宣贯到户到人,营造全过程、全覆盖的防火氛围,全面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原标题:栖霞区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来源:栖霞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