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发布劳动人事争议裁审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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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发布劳动人事争议裁审白皮书

4月29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白皮书(2021年-2023年)》以及2023年度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揭示了劳动争议处理的新风向。

《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白皮书(2021年-2023年)》发布。张澜 摄

白皮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常州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32618件,全市七家基层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7090件,市中院共受理劳动争议二审案件1712件。案件特点包括仲裁前置程序分流效果明显、争议类型复合多元、劳动者身份日益多样等。

发布会上,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云云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丁亚英对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提出了相关建议,并总结了近三年劳动争议裁审工作情况。此外,两部门在构建裁审合力、统一裁审尺度、协同联合调处、提升裁审效能、强化诉源治理五项工作方面提出下一步的举措,包括充分发挥多元联调机制、推进争议处理提速增效、共建“双保护”原则、以数字赋能推动裁审一体、探索增强裁审服务效能等。

2023年度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等多个类型,对处理劳动争议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例如,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考核,并明确考核标准;若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关系时无需支付赔偿金;即使劳动合同是由他人代签,只要劳动者实际履行了合同,合同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在未制定考核标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扣除员工的绩效工资;若提成工资的约定不明确,应有利于劳动者原则来确定;即使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即使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也不得免除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效的工伤赔偿协议来规避工伤保险责任;若劳动者在医疗期内退休,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应根据是否构成实质竞争关系来确定,而非仅以注册地为准。这些案例的发布有助于指导企业和劳动者依法行事,也为法律实践提供了具体的参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