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
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
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从5月29日发布的《宿迁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来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提前高质量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成为全国率先完成试点工作的5个城市之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省前列,生态质量为“二类”;“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89.2%,全省第一。
PART.01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6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1.5%,O₃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
PART.02
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
全市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86.7%,无劣Ⅴ类水体。
全市 35 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100%,无劣Ⅴ类水体。
国省考断面优Ⅲ水体比例为96%,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PART.03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宿迁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全市60个国家网点和省控网土壤点位监测结果达标率为100%。
PART.04
声环境质量状况
功能区噪声方面,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
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dB(A),达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
PART.05
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γ辐射吸收剂量率、气溶胶及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均处于江苏省辐射环境天然本底值范围内;
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放射性核素水平符合标准要求;
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值均低于标准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PART.06
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位居全省前列,生态质量为“二类”。与2022年相比,生态环境状况变化幅度为“基本稳定”。全市17个地表水断面水生态状况监测结果表明,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