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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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3007,ST花王)9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22)苏1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锁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ST花王因被法院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为“*ST花王”,股票代码仍为“603007”。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9月10日停牌1天。

ST花王成立于2003年4月,2016年8月在上交所上市,以花卉苗木起步,作为江苏省首家沪市主板上市的园林企业,ST花王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园林古建、市政建设、“生态+”等领域。

ST花王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其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9.8.1 的多项规定。

分别包括:(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 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六)“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公告显示,2022年5月13日,ST花王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同年5月25日,ST花王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1个月前的8月9日,ST花王披露,公司收到了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监管部门认为,ST花王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决定书显示,2020年8月11日,ST花王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8月9日,ST花王披露《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称,公司已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76.1万元,尚有未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31亿元,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6月20日,ST花王披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截至披露日,公司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亿元。

同是6月20日,ST花王披露《2023年年报报告更正公告》显示,因公司员工工作疏忽,前期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内容有误,涉及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十节等章节多处数据,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更正涉及的数据包括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信用减值准备金额、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等。

监管部门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贺伟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肖姣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斌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决定,对ST花王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贺伟涛、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肖姣君、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斌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