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被罚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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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被罚35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被罚。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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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