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金家岭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垃圾分类“回头看”执法检查时,午山社区某小区内垃圾桶缺少具体分类标识、垃圾混投等情况仍然存在,依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法人员约谈物业负责人并依法立案处罚,责令按要求设置规范分类垃圾桶,及时公示责任人信息及清运信息,压实工作职责,严格分类管理。目前,小区物业负责人已整改并自觉缴纳罚款。
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品质,金家岭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常态化对辖区居民小区、大型商场、沿街餐饮商铺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并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后头看”,对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立案处罚,从严查处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今年以来,按照“确定目标、重点整治、取得成效”的原则,共处罚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100余起,单位4起。
执法人员表示“垃圾分类贵在持之以恒,每一次检查,都是为了和大家一同更好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实地检查与督促整改,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接下来,金家岭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一方面强化与城市管理、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长效管理;另一方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教育,依托执法服务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习惯养成,落实落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