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南京江宁亮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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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南京江宁亮实招!

江宁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协调工作机制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文件,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旨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优势,加强央地联动,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近日,江宁区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建立全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一方面联系企业,另一方面对接银行,组织区相关部门和驻区银行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宣讲惠企助企政策,协调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等问题。

一、重点支持企业

除《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其中,个体工商户是指按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

二、融资基本条件

0 1

一是合规持续经营

企业成立时间12个月以上,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有稳定盈利能力或良好盈利预期。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02

二是固定经营场所

企业有真实、合法、有效、安全的固定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如果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

03

三是真实融资需求

企业融资需求,应基于企业的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企业贷款用途,应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不得虚构或伪造交易材料。

04

四是信用状况良好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稳定的偿还债务能力,无挪用贷款资金、偷税漏税、逃废债务等不良行为和生态环境违法等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05

五是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贷款资金用途,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贷款资金用途,要符合企业经营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不得用于超出其经营范围的活动、非法活动,也不得用于金融投资。

三、融资对接流程

(一)融资需求摸排

区工作专班组织有关部门和银行机构,会同各街道、园区,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开展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摸排走访。鼓励企业主动“走上门”,提出融资需求和政策诉求。

(二)融资审核推荐

区工作专班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行审核,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基础上,结合企业贷款和获取金融服务情况,以及银行经营特色,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分批次推送给银行机构,并组织银行机构开展融资对接。

(三)融资对接授信

驻区银行机构,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按照本行授信审批条件,自主作出信贷决策,适当优化办贷流程,提高审贷办贷效率,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于不能授信的,做好沟通解释,并协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四、需求登记方式

(一)进入系统

企业用户,请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走访人员提供的专属二维码,访问江苏小微企业融资一网通融资需求填报系统(如下图所示)。

(二)登录注册

登录系统后,输入您的手机号,获取并填入验证码,阅读并勾选点击“登录/注册”按钮,完成账号信息注册认证(如下图所示)。

(三)企业信息认证

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企业信息与法定代表人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在系统验证通过所填写信息后,完成企业信息认证(如下图所示)。

(四)签署授权书

在完成信息认证后,页面展示待签署授权书,点击资料右侧箭头标识,可预览需签署授权书模板。点击“我已阅读,确认签署”按钮后,即表示同意本资料的签署。

在完成资料的签署确认,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后,即可提交,并完成授权书签署(如下图所示)。

(五)融资需求填报

在完成授权书签署后,即可开始融资需求填报。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完成内容填报,最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融资需求填报(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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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本次小微企业融资协调走访活动,不通过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开展,银行除利息以外,不收取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请有贷款需求的小微市场主体,通过官方渠道申请融资。如发现不法贷款中介违规介入并收取费用,可拒绝支付并向专班反映。

江宁区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联系方式

来源:江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