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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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政府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作为江苏省首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综合性地方法规,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江苏林业生态建设,促进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傅兵表示,江苏地处南北过渡地带,适宜多种农作物、林业植物生长,也容易滋生各种农林业病虫草害,常年严重发生的病虫草害达70多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农产品频繁调运和旅游、交通等行业快速发展,农业、林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不断传入、定殖、扩散与危害,对江苏农林生产安全、农林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多年来,我省农业农村和林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下一阶段将继续开展深入合作,形成防控合力。”

记者了解到,江苏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多、分布广、危害重,国家重点防控的两大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均在该省发生危害,对全省松林资源和城乡绿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有害生物如同植物传染病,会危害林业资源和绿地生态。如果买到了有害生物危害过的木制家具,也会给生活造成很大麻烦。”江苏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说,《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从酝酿到出台历时4年,7章69条内容涵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则、预防、检疫、除治、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林业主管部门将与南京海关等单位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共同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江苏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刘庆阳表示,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依托“昆仑”专项行动,不断强化与林业、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护松”系列行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不断提升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