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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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期出台的《徐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部署9方面22项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确定了今明两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的总体思路;明确到2025年,徐州市区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的总体目标。徐州市将主要围绕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污染物减排,加强工作机制建设、能力建设、落实各方责任等9大方面、22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

工作重点包括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集群、园区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深入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结构升级、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实施扬尘精细化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等。

结合徐州实际,《实施方案》将国家、省级层面提出的政策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细化重点任务相关指标和要求,以绿色低碳转型、全方位高水平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积极协同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以硬实举措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竭尽所能挖掘减量,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新增五项 “自选动作”

在国务院和省政府行动计划基础上,《实施方案》新增了五项重点工作,属于徐州“自选动作”。

——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市域内高值溯源精准帮扶。积极推进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根据污染过程、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预测预报情况,开展市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导帮扶、高值溯源和末位拔点行动。

——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修订《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在污染应对期间实施科学有序深度减排。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市装机总量比重达35%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能耗项目缓批限批。“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量下降5%左右。

——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徐州市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有序推进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徐州市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

——实施扬尘精细化治理。积极实施“清洁城市行动”。推进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鼓励推广新增渣土运输车辆全电动化。推广装配式施工和“全电工地”试点。

“《实施方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和关键一招,协同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渠洲表示,下一步,徐州市将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大气环境监测水平,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