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子公司就与太极实业子公司纠纷提起仲裁 要求后者支付违约金等合计超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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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子公司就与太极实业子公司纠纷提起仲裁 要求后者支付违约金等合计超6亿元

12月20日晚间,天合光能(SH688599,股价21.80元,市值475.10亿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合光能(宿迁)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光电)就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并于近日收到受理通知书。

官网信息显示,十一科技是太极实业(SH600667,股价7.86元,市值165.55亿元)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大型综合性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处罚款等合计超6亿元

据天合光能公告,2022年5月,十一科技因中标宿迁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以下简称“电池项目”)与宿迁光电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电池项目各阶段里程碑完成时间节点及总工期等。

天合光能称,该电池项目施工期间,因十一科技原因,项目各阶段完成时点及总工期等均出现了较大延误,并且十一科技未按合同约定规范施工;同时,因工程延期及十一科技未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宿迁光电产生了液氮损失及切包损失。

对此,天合光能表示,鉴于十一科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十一科技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未规范施工处罚款及赔偿损失,并承担宿迁光电为维护合法权益的合理费用,因此宿迁光电特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请求包括裁决十一科技支付违约金等共计59015万元、切包费用300万元、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管理处罚款136.37万元、赔偿液氮损失557万元等,以上四项合计60008.37万元。

公告信息显示,2021年8月,天合光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其中,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总投资43.50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05亿元,项目建设及爬坡期总计为12个月,第二年达产。

而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宿迁(三期)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1#电池车间三、4#化学品库、7#氨气笑气站、8#食堂工程竣工验收公示》,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宿迁光电,设计、施工单位为十一科技。

此前也曾有合作

十一科技官网信息显示,公司是太极实业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大型综合性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公司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

太极实业2024年半年报显示,十一科技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2.91亿元,净利润3.08亿元。

据介绍,十一科技自成立以来,承担的咨询、设计、监理、总承包工程近5万项,对半导体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生物制品、光伏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环境所需要的大面积高级别净化空调系统,高纯工业气体系统,超纯水系统,超纯化学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数据通信系统以及防静电、防微振、电磁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与建造具有独特的专长。

十一科技官网信息显示,公司还承接过天合光能盐城响水100MWp+20MWp光伏发电工程。

据《每日经济新闻》2021年报道(详见《“碳中和”目标下,光伏电站成香饽饽,谁纷至沓来?谁卖出离场?》),天合光能曾开发了响水12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其中响水永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0兆瓦,响水恒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兆瓦。项目合计占地面积3853亩,于2015年建成并网发电。彼时,该项目为华东地区单体容量最大的光伏发电项目。

不过,并网发电约三年后,天合光能就将项目打包出售了。2018年5月,两家公司被天合光能出售给北控清洁能源集团(现简称山高新能源,HK01250,股价1.74港元,市值39.09亿港元)旗下的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两年后,两家公司再度被转手,被出售给国投电力(SH600886,股价16.11元,市值12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