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25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平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燮峰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顾晓威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陆久斌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倪海力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任命杨盛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净玉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胡皓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范加庆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殷勤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陶新琴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万海峰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吴科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姚晨蕾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徐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臧建伟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鲍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梦龙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25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丽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南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