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徐州铜山区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铜政规〔2013〕2号)、《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铜政发〔2024〕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5年度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本次申请房源全部为单身公寓,申请人员保障范围:铜山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中有稳定就业的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办事处、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6、未享受铜山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2、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办事处、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外地户籍人员,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6、未享受铜山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三)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办事处、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4、未享受铜山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三、提交材料
(一)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递交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聘用书;
3、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交款单或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5、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无房证明;
6、收入证明;
7、单位公示证明;
8、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9、下肢或者视力重度残疾的、退役军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10、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新就业人员向用工单位递交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学历证书;
3、劳动合同或聘用书;
4、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交款单或证明;
5、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6、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无房证明;
7、收入证明;
8、单位公示证明;
9、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10、下肢或者视力重度残疾的、退役军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11、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引进人才向用工单位递交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聘用书;
3、人才办或区人社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5、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无房证明;
6、收入证明;
7、单位公示证明;
8、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9、退役军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10、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所需材料,单位初审并公示5日无异议,报送至铜山街道办事处;
(二)铜山街道办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民政、人社、不动产部门审核婚姻、社保、住房等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公示10日,进行选房。
五、申请受理时间
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2日
办理地址:铜山街道办事处,铜山区华山路西18号揽山府B3组团
办理咨询电话:
0516-68979526(铜山街道)
0516-69688198(区住建局住保科)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字迹清楚,须用黑色或者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不得缩复。
来源:铜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