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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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铜山: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公告

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徐州铜山区外来务工、新就业人员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铜政规〔2013〕2号)、《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的通知》(铜政发〔2024〕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5年度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本次申请房源全部为单身公寓,申请人员保障范围:铜山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中有稳定就业的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办事处、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6、未享受铜山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2、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办事处、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外地户籍人员,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6、未享受铜山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三)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办事处、徐州高新区和徐州市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4、未享受铜山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三、提交材料

(一)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递交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聘用书;

3、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交款单或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5、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无房证明;

6、收入证明;

7、单位公示证明;

8、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9、下肢或者视力重度残疾的、退役军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10、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新就业人员向用工单位递交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学历证书;

3、劳动合同或聘用书;

4、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交款单或证明;

5、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6、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无房证明;

7、收入证明;

8、单位公示证明;

9、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10、下肢或者视力重度残疾的、退役军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11、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引进人才向用工单位递交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聘用书;

3、人才办或区人社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5、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无房证明;

6、收入证明;

7、单位公示证明;

8、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9、退役军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10、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所需材料,单位初审并公示5日无异议,报送至铜山街道办事处;

(二)铜山街道办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民政、人社、不动产部门审核婚姻、社保、住房等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公示10日,进行选房。

五、申请受理时间

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2日

办理地址:铜山街道办事处,铜山区华山路西18号揽山府B3组团

办理咨询电话:

0516-68979526(铜山街道)

0516-69688198(区住建局住保科)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字迹清楚,须用黑色或者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不得缩复。

来源:铜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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