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自建成投运以来,已累计向山东、天津等地输送优质水资源超80亿立方米,在保障城市供水、抗旱防洪、生态保护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近日,河海大学南水北调工程综合效益研究团队指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为沿线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仍然面临多重挑战,亟需通过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
团队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工程在持续发挥效益,但仍存在建设期投融资“准市场化”不足、工程可持续性运营所需资金无法满足,交水体制机制尚未明晰、不利于地方参与后续工程建设,以及水费收缴体制机制执行困难、难以保障后续工程的正常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团队认为,立足有利于国家跨流域水资源配置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加快“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构建、有利于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亟需理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管理体制。
针对社会资本投资介入意愿较低,参与规模较小的问题,团队提出,统筹考虑东线工程的公益性和经营性特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后续工程建设。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德春认为,要坚持财政资金主导,拓展市场化融资模式,充分挖掘水利中长期贷款等金融信贷资金在重大水利工程中的融资潜力,构建重大水利工程科学合理的回报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针对工程管理体制问题,团队提出产权界定与部门权责划分方案。“必须建立中央与地方清晰的权责划分体系,建议组建跨区域统一管理机构。”团队成员、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张长征认为,需要尽快理清新建工程与原有工程的资产关系,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后续工程的各方出资比例,才能避免单独设立资产管理法人引起的交织、复杂的资产持有关系和难以协调的权益关系,进而实现全线资产整体监管,合理分配各方权利,维护各方利益。
在定价机制方面,团队建议建立多层次水资源补偿机制。团队成员、河海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贺正齐指出,要对经营性供水和公益性供水进行分类定价,根据“尊重现状、整体核算、政府调节、适度补偿”的基本原则,多方位考虑不同用水的补偿机制,并且合理确定后续工程受水区各省(市)外调水需求,根据受水区供用水新形势和高质量发展等新要求,在规划阶段与地方政府签订用水框架协议,约定水量、水质及供水价格等。
团队表示,机制创新将成为保障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能够解决制约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