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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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近日

泰州市出台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

(下称《贷款细则》)

将于今年5月6日起施行

有效期为5年

首付比例统一为20%

最高可贷100万元

2004年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因政策调整已于2023年废止

2024年8月

出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2024年12月

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实施细则》

近日

出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是对去年《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贷款部分的具体细化

此次出台的《贷款细则》

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01

首付比例降低,贷款额度上升

《贷款细则》规定,职工首次贷款、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均为20%。双职工、单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50万元。

此前,首贷、二贷的首付比例分别为20%、30%,双职工、单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分别为80万元、40万元。

02

还款方式可变更

《贷款细则》规定,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职工每年可以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即由等额本息变更为等额本金,或者由等额本金变更为等额本息。

此前,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可变更。

Tips:等额本息指每月还款金额固定,适合收入稳定的职工;等额本金指每月偿还本金固定,利息逐月递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但总利息较少。每年可以更换一次还款方式的好处,就是可以让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灵活选择还款金额。

03

有了申请时限

《贷款细则》还增加了一个关于贷款申请时限的规定,具体内容为:自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并通知申请人之日起90日内,申请人不办理合同签订及贷款担保手续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即一旦同意贷款,申请人应尽快办理手续,不能超过90天。

此前,没有这方面的时间限制。

来源: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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