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亿元以上项目在全市合理布局!泰兴出台“飞地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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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亿元以上项目在全市合理布局!泰兴出台“飞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优化全市产业布局,提升招商引资效能,泰兴市近日正式下发《泰兴市“飞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深化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加强招商单元捆绑作战、工作协同,推动优质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的合理配置。

根据《实施方案》,“飞地项目”特指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洽谈引进,因受产业规划资源限制等因素制约,不能在本区域(以下简称“飞出地”)落户,而转移到承接区域(以下简称“飞入地”)的项目。项目流转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园区间流转,二是乡镇(街道)向园区流转。其中,招商单元以内项目飞地,由招商单元内部统筹;招商单元以外项目飞地,由市商务局统筹,按“123”特色产业发展定位,推动亿元以上项目在全市有序流转,合理布局。

《实施方案》共包含十二条内容,明确了“飞地项目”的定义范围、职责分工、指标分享、申报管理流程、资金兑付等。方案明确了项目“飞出地”与“飞入地”的职责分工:“飞出地”主要负责项目签约的前期工作以及后续配合工作,“飞入地”重点负责项目的跟进服务工作。明确了“飞地项目”的指标分享比例及执行期限:一是在资金支持上,用地项目按5万元/亩(租赁厂房项目按75元/㎡),由“飞入地”给予“飞出地”资金支持。奖金分期兑付,新增用地项目通过市重大项目综合评估会议,并完成立项后,兑付40%;项目认定开工后,兑付剩余60%。各乡镇(街道)完成“飞地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额奖励;未全部完成的,奖金按50%折算。二是在项目招引建设考核上,签约项目计入“飞出地”;开工项目、实际利用外资、竣工项目全部计入“飞入地”。三是在经济指标共享上,“飞地项目”相关的税收收入指标分享,由“飞入地”与“飞出地”双方商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不重复统计。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飞地项目”的申报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信息备案、项目签约、项目管理三个环节。项目立项后,“飞出地”填报奖励申请表,经市商务局、市数据局、“飞入地”三方审核后,由“飞入地”拨付40%的奖金;项目开工后,“飞出地”再次填报奖励申请表,经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飞入地”三方审核后,由“飞入地”拨付剩余60%的奖金。

来源:泰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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