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控的公告》。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举行,为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绿色宁静护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全市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控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制时段、范围和措施
1、2025年6月1日至6月19日,每日午间12:00至14:00,夜间21:00至次日上午7:00,全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区域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拆除、装修等施工作业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健身、商业等活动。除紧急抢险、抢修外,各级住建部门暂停出具夜间施工证明。
2、2025年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19日高考、中考进行期间,全市所有高考、中考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点,以及有高三、初三学生在校晚自修的初高中学校周围3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拆除、装修等施工作业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健身、商业等活动。
二、控制要求
中高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通、城管、文旅等部门,将依职责协同加强值班值守、巡查执法和信访调查,依法查处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1、请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建设施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支持配合,自觉落实“绿色宁静护考”社会责任和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合力保障中、高考顺利举行。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提前合理安排工期,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中、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静噪措施,防止和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影响。
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附:相关部门噪声巡查监管职责分工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