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法”细无声:沪苏相接处,昆山法院花桥法庭书写“枫桥式”法治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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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法”细无声:沪苏相接处,昆山法院花桥法庭书写“枫桥式”法治答卷

当苏州11号线与上海11号线在昆山花桥站会合,这座与上海仅一河之隔的现代化城镇正焕发着勃勃生机。作为全国百强县之首昆山的经济重镇,花桥2024年的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28亿元,增长6.5%,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千强镇第五。

花桥不仅拥有近四万家市场主体的商业活力,更面临着近40万常住人口中60%为流动人口、沪昆通勤人员超7万人复杂社会环境,高度流动的人口结构、密集的商贸活动、跨区域的纠纷特点,构成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现代化城镇治理课题。

然而形成“反差”的是,尽管经济在高速发展,人口也在以每年超1万人的速度净流入,近些年花桥的诉讼案件却不仅没有大幅度增长,反而有所减少。

这种“反差”背后,是昆山市人民法院花桥人民法庭将“枫桥经验”本土化的真实写照——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前置、基层解纷能力的培育、多元协同治理的深化和源头治理的强化,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治理目标,争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社会稳定注入法治力量,为民生福祉增添司法温度。

“枫桥经验”这一诞生于1963年的基层治理智慧,六十余年来不断演进,在当下焕发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核心要义——通过非诉挺前、多元协同、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现代治理智慧与当地深厚的人文传统遥相呼应。明代文学家归有光,这位从花桥走出的“昆山三贤”之一,在任长兴知县时就以“非讼”式断案著称。《明史·归有光传》载,归有光“每听讼,引妇女儿童案前,刺刺作吴语,断讫遣去,不具狱”。每次审理听讼断案,都让百姓前来旁听。审案过程中,他尽可能当堂调解,而不是简单粗暴判人入狱。

约500年后的今天,这种注重实质正义、追求情理法融合的司法理念,正在花桥法庭的实践中得到创造性转化。

花桥法庭开展社区巡回审判

花桥法庭开展社区巡回审判

立体化治理路径:从末端处置到前端防控

2024年初,花桥法庭法官李志辉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职业“二房东”老王在一年内涉及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竟多达十余起。进一步调研显示,在这些“村改居”社区中,类似纠纷占基层社区矛盾纠纷的30%以上。

深入分析发现,纠纷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押金返还争议、水电费计价纠纷以及房屋维修责任划分。这些纠纷看似琐碎,但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社区和谐,还可能演变为群体纠纷。

由于这些案件案情都很相近,所以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其他案件都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基于这个原因,花桥法庭采取了示范裁判的解纷路径。法官精心选取老王诉租客小张欠租案作为示范案件。在审理中,法官不仅解决了本案争议,更着重明确了“押金返还标准”“维修责任划分”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裁判规则。这一示范判决成为后续同类纠纷处理的标杆,带动了23起类似案件的一并调解。

某物业公司撤场纠纷案,是花桥法庭立体化前端治理的另一个典型案例。昆山某物业公司是花桥某商业中心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于2023年6月退场后,该商业中心又与上海某物业公司签约。因昆山某物业公司以将与近千名业主逐一结算为由,迟迟未将预收的各类费用188万余元予以返还,上海某物业公司将其诉至花桥法庭。该案看似是新旧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实则极易可能引发近千起业主起诉昆山某物业公司、要求退费的案件。

为“一揽子”解决纠纷,花桥法庭法官邹军多次组织案涉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共同前往社区进行调查、听取业主意见。最终,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昆山某物业公司直接向上海某物业公司支付预收的全部费用。“看得见”的效果是案件促成新进场物业正常运营,“看不见”的效果则是,该纠纷可能衍生出的多起“潜在”诉讼便无形消散了。

花桥法庭服务智慧农业发展

花桥法庭服务智慧农业发展

针对花桥区域市场主体多、经济发达等特点,2024年2月花桥法庭建立“立调破”一体化衔接机制,与昆山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联动对接,将破产受理窗口前移至法庭立案阶段,通过“过滤+审查+化解”模式打通涉企纠纷高效解决全链条,实现涉困境企业风险发现早、纠纷预警早、处置移送早。

在立案阶段即采集企业涉诉涉执信息,对符合破产条件企业的案件及时移送重整中心审查,避免程序空转,贻误困境企业救治时机;强化府院联动,“两所一庭”签署联动协议,与人社、建设等部门共享数据,协调属地政府提供支持,提前介入劳动合同解除、商圈租赁等涉众型纠纷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针对盛夏阳光健身、月佑佳等企业涉诉繁多且偿债困难的情况,花桥法庭运用大数据强制检索关联案件,建立困境企业预警名录,引导当事人申请“立转破”“调转破”,累计化解企业破产预警纠纷14批次731件。2024年,花桥法庭新收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7%,也有效推动困境企业尽早获得破产保护、恢复发展、脱困新生,为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这些实践,生动诠释了花桥法庭“前端治理”的现代内涵。过去法庭往往陷入“收案—审理—判决”的被动循环,而花桥法庭现在的做法是积极主动构建“预防—调解—化解”的治理链条。这种转变的实质,完全符合“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内涵——将司法职能从单纯的纠纷裁决,拓展到规则引导、风险预警和基层赋能的全流程治理。

花桥法庭与上海青浦区西虹桥人民法庭共同走访企业

花桥法庭与上海青浦区西虹桥人民法庭共同走访企业

多元协同联动:架起区域共治“连心桥”

花桥的特殊性体现在其“双城化”特征上。作为国内首条跨省际地铁上海11号线与苏州11号线的连接点,花桥实现了与上海嘉定安亭、青浦白鹤的“无缝衔接”,日均客流量极大,“亭桥鹤”城镇圈被纳入上海市2035版城市总体规划。

这种密切的跨域联系带来的是频繁的跨域纠纷、多元的法律需求和复杂的社会治理挑战。如何在这样一个高度融合的区域,打造高效、便捷、和谐的司法服务体系,成为花桥法庭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多元协同的跨域联动机制的成功构建,架起了区域共治的“连心桥”。

花桥法庭了解直播行业司法需求

花桥法庭了解直播行业司法需求

2024年,一起特殊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摆在花桥法庭面前。原告某化妆品公司与被告上海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新零售服务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提供网络平台店铺建设及直播带货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1.6万余元。此后,原告认为被告未提供足够场次的直播带货服务,销售额也未达预期,便诉至花桥法庭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服务费用。

随后,花桥法庭抽选人民陪审员刘恺参与审理该案。“我长期居住在昆山,同时在上海开办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主营业务是网络直播带货。”刘恺表示,他利用熟知行业规则的优势,积极参与诉中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合同,被告返还部分服务费并当场履行。

“我们立足辖区毗邻上海的特点,积极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和治理协同,推动自身角色从‘小法庭’向‘大平台’转变。”花桥法庭庭长徐华介绍,昆山法院推动选任8名在花桥居住、在上海工作的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发挥其熟悉“双城化”生活的优势。这些“双城陪审员”在涉沪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专门选任了沪籍调解组织入驻法庭开展涉沪案件调解工作,近40%的涉及沪苏两地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以成功化解。

这一跨域协同实践,打破了传统司法管辖的时空限制。而要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区域协同治理,除了选任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外,更在于要构建制度化的协作平台。2023年10月底,花桥法庭与上海嘉定区安亭法庭、青浦区青东法庭在花桥晨风时尚创意产业园设立国内首个跨省域服务产业发展“融合法庭”,并引入两地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审判资源,共同服务产业园区内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两地法庭的多元协同,并不局限于狭义的执法办案领域。花桥法庭与安亭法庭、青东法庭共同构建沿沪党建互融共创区域法治“红三角”,三方在花桥法庭开辟三庭协作办公场所,互派干警学习交流,共同开展毗邻区域企业走访、纠纷化解等工作。这种党建引领下的司法协作,不仅深化了队伍交流,更加强了业务联动,促进了沪苏两地法庭司法协作机制不断走深走实。

花桥人民法庭干警下沉社区,了解百姓司法需求

花桥人民法庭干警下沉社区,了解百姓司法需求

社区嵌入式治理: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

回到开始的问题,花桥为什么能在经济高速发展、社情民情纷繁的情况下保持诉讼量的大致平衡?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枫桥式”法治建设又形成了怎样的运转机制?

一方面,花桥法庭通过立体化的治理举措,有效地归并同类案件使它们有例可循、结果清晰,从而消弭了这一类型纠纷的诉讼化趋势;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与上海兄弟法庭的多元协同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因特殊地域属性而产生的纠纷的升级趋势,并提升了受理案件的审理和调解效率。还要说第三个方面,就是花桥法庭基于“嵌入式”社区治理实践,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从而达到“前置式”介入到矛盾纠纷发生的初始期,在“风起于青萍之末”时即着手化解,让海量的潜在诉讼在未走到司法程序之时就得到了解决,做到“润物细无声”。

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花桥法庭构建了专业化、多元化的调解队伍,一方面,选聘多名曾任镇工会主席、村(社区)书记等职的退休干部,甚至不乏曾获江苏省法院系统二等功、“江西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的退休法官,形成既熟悉本地社情民意又了解外来人口特点的特邀调解队伍。

另一方面,花桥法庭积极、制度化地送“法”到基层,锻造基层治理“硬核力量”,深化多元共治,构建矛盾纠纷“终结枢纽”。2023年3月,花桥法庭联合辖区陆家镇党委政府,共建全国首家镇域治理法治服务中心,这是一个具有首创意义的社区治理法治化新路径探索。

这与传统的单纯提供法律服务或直接介入纠纷解决的方式有着本质的区别。通过这种方式,该中心通过深度整合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力量,通过机制创新、功能升级和模式优化,构建立体化基层工作人员实训体系,培育专业法治人才梯队;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筑牢社会稳定坚实屏障。

自成立以来,该中心已分批次对314名基层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开展脱产法治实训,有效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培育出一支懂法律、善调解、能服务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他们回到本职岗位后,自行化解714件,相当于陆家镇同期民商事诉讼案件的41%,起到了“授人以渔”、促进基层治理内生能力提升的效果,打造出司法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样本。

具体到治理实践上,花桥法庭常态化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社区干部进法庭”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纷指导,使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润“法”细无声:沪苏相接处,昆山法院花桥法庭书写“枫桥式”法治答卷

“上医治未病”,终极目标是“无讼”。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不可能没有纠纷,对于人民法庭而言,让许多矛盾纠纷在早期阶段就得以解决、消弭与无形,让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棘手问题尤其是家庭矛盾、社区邻里矛盾,有了法律准绳,有了合乎法、理、情的解决机制,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无讼”。

这其中,最为“难断”的或许就是婚姻家事纠纷。花桥法庭的婚姻家庭建设指导中心,由昆山法院与妇联联合成立,以花桥法庭为实体阵地,整合司法审判、矛盾调解、心理疏导、反家暴干预等职能,打造“一站式”家庭权益保护平台,构建起“司法引领、妇联协同、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模式。

这个中心以3名女性法官为核心,组建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并吸纳基层妇联干部、社区网格员、退休党员组成“老娘舅调解团”,发挥人熟、事熟优势,做好家事烦恼的倾听者、家事纠纷的调停者和道德法律的引导者;同时围绕“家庭、家风、家教”主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每年开展家庭美德宣讲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等活动,累计服务990余人次。

婚姻家庭建设指导中心鲜明地展现了花桥法庭“枫桥式家事审判”的独特价值。这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家事审判的局限,实现了从侧重财产分割到注重关系修复、从刚性裁判到柔性司法、从个案处理到家庭生态系统干预的重要转变。

花桥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实践,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探索。在归有光故里,法治精神与人文情怀相得益彰,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让纠纷不上讼,矛盾不上交,润物细无声,为“中国之治”的基层实践作有益探索,为和谐善治书写“花桥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