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镇江经开区拿出
“真金白银”+“政策干货”
努力跑出村集体经济发展“加速度”
各项补贴福利满满
最高可享50万元补助
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对象
丁岗镇、大路镇、姚桥镇3个镇23个行政建制村,重点支持规划发展村及经济相对薄弱村。
支持方向
发展产业经济
1、对新整理的闲置土地,由村集体流转发包且形成稳定收益的最高给予40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
2、对由村集体流转发包的种植土地,根据村集体实际收益最高给予5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
3、对村集体投资设施设备50万元(农机具投资除外)以上的农业产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的50%进行一次性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对村集体网上销售特色农产品首次达到3万元以上,按核定网上交易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发展物业经济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购置或翻新物业项目,房产手续完备并形成稳定收益的,按照村集体出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发展服务经济
1、对村集体领办的各类服务实体形成年经营收入30万元(含)且上缴村集体利润达5万元以上的村给予一定比例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发展文旅经济
1、支持引导各村建设乡村民宿,按其乡村旅游民宿质量等级,最高给予15万元奖补。
2、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各类示范创建。
发展共建经济
1、对发展订单农业、融资租赁、社会服务等共建项目并形成一定收益的村集体,按照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3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建立完善重点扶持村结对帮促机制,加快村企资源对接、供需对接、服务对接。对村集体在开展特色品牌打造提升方面进行专项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来源:镇江经开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