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元的卡地亚、15元的梵克雅宝!镇江市一商店销售假冒名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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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的卡地亚、15元的梵克雅宝!镇江市一商店销售假冒名牌被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江苏)显示

镇江市京口区爱不释手皮具店

因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及其从属被京口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3月13日,京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标注有“CARTIER卡地亚”标识的手表,标注有“

梵克雅宝”标识的手链,标注有“BVLGARI宝格丽”标识的项链,标注有“HERMES爱马仕”标识的项链,经商标注册人委托的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卡地亚”商标(文字商标)、“梵克雅宝”商标(组合商标)、“宝格丽”商标(文字商标)和“爱马仕”商标(文字商标)已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号分别为第7155424号、第3660895号、第340247号和第4932847号。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月从广州中港皮具城某经营者处(当事人称经营者名称已记不清)以25元/块的价格购进上述标注有“CARTIER卡地亚”标识的手表4块,以40元/块的价格销售1块,现场检查时库存3块;以15元/条的价格购进上述标注有“梵克雅宝”标识的手链5条,以30元/条的价格销售2条,现场检查时库存3条;以15元/条的价格购进上述标注有“BVLGARI宝格丽”标识的手链5条,以25元/条的价格销售1条,现场检查时库存4条;以15元/条的价格购进上述标注有“HERMES爱马仕”标识的手链5条,以30元/条的价格销售1条,现场检查时库存4条。

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上述侵权商品予以扣押。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585元,且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事实。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的商品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材料,违法经营额较小,且大部分侵权商品尚未售出。经该局综合考量,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罚款1300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