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备案存漏洞!新沂一养老机构违规使用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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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备案存漏洞!新沂一养老机构违规使用被处罚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直接关乎老年人的生命安危,容不得丝毫疏漏。日前,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检查中发现,新沂市仁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院因未进行消防备案就投入使用,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据苏徐新住建罚决〔2025〕12号的处罚文书显示,新沂市仁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院的违法行为存在“未进行消防备案已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养老机构是老人集体生活的地方,因老年人大多行动不便,火灾发生后往往会造成更大伤亡,这一案例为养老行业消防安全敲响警钟。对此,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鉴于新沂市仁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老年人逃生能力较弱,养老机构预防消防隐患容不得半点侥幸。消防备案并非简单的“走流程、走形式”,而是监管部门掌握场所消防状况、开展后续抽查的重要依据,尤其对于养老机构这类人员密集且行动不便群体集中的场所,备案环节是“第一道关口”,更应把消防安全贯穿运营全过程,为老年人筑牢“安全港湾”。

来源: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