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聚焦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
罚单详细载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存在未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该行为违反了相关金融监管规定。针对这一违规情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处以35万元罚款;对此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响水支行副行长彭树宏,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相关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盐金罚决字〔2025〕54号、盐金罚决字〔2025〕55号,处罚信息已于2026年1月9日正式对外公开。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