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APP都没下载,却被优酷连续自动扣费6年”多位用户投诉优酷自动续费提醒“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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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APP都没下载,却被优酷连续自动扣费6年”多位用户投诉优酷自动续费提醒“躲猫猫”

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凤凰网江苏推出《“质”观江苏——2026江苏315观察》特别栏目,聚焦消费维权痛点。

明明没有收到任何提醒,银行卡里的钱却被悄悄划走——这种“悄无声息”的自动续费陷阱,正在困扰着越来越多的视频平台用户。近日,多位消费者向凤凰网江苏反映,优酷平台在自动续费环节存在提醒方式隐蔽、退款通道不畅等问题,涉嫌违反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投诉案例:6年累计扣费千元,用户称“根本没下载APP”

“我连APP都没有下载,优酷凭什么扣了我6年的钱?”河南用户崔先生(化名)近日在黑猫投诉平台发帖称,2026年1月查询账户时意外发现,从2019年到2026年,优酷平台连续6年通过自动续费扣除其账户资金,累计金额高达1058.25元 。

崔先生表示,自己从未登录过优酷APP,更谈不上主动开通会员。发现问题后,他立即联系优酷客服申请退款,却被告知“已在站内提醒”。这一回应让崔先生难以接受:“我根本没有下载APP,站内信提醒对我而言毫无意义,平台为何不通过电话或短信直接通知我?”

类似遭遇并非个例。郑州的崔女士也反映,2026年2月12日,孩子手机的支付宝亲密号在本人未操作的情况下被扣除35元优酷会员费。“我既不知情订购,也没有使用,客服却称不能退费。”她在投诉中写道 。

近期投诉集中爆发:3月以来多起用户反映“自动扣费无提醒”

凤凰网江苏梳理发现,仅2026年3月上旬,黑猫投诉平台上就有多起优酷自动续费相关投诉。

3月4日,投诉人“勇敢喵”发帖称,优酷平台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私自扣费,自动续费从去年6月份至今,累计被扣202元。该用户表示已向消协反馈,要求退款处理。

同日,投诉人“洞察喵”反映,优酷平台于2月28日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自动扣款SVIP会员费35元,申请退款后客服以“电子产品无法退款”搪塞。该用户在投诉中援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法》关于自动续费需提前5日显著提醒的规定,要求平台退还款项。值得注意的是,优酷客服在该投诉下方的回复显示“已隐藏内容”,用户无法看到平台的具体解释。

3月5日,投诉人“友爱喵”发帖称被莫名其妙扣除35元SVIP续费,不清楚为何会开通自动续费。该用户此前曾参与VIP升级SVIP活动(6元/月),此次被扣35元引发质疑,诉求为“收回SVIP退35元”。

同日,投诉人“正义喵”也反映优酷SVIP扣费时间提前问题,申请退款遭到多次拒绝,要求退还35元款项并取消SVIP业务。

客服回应:投诉被“已隐藏内容”,用户退款无门

更令消费者感到不满的是,在尝试与优酷沟通退款时,客服的应对方式被指“搪塞”和“推诿”。

多位在黑猫投诉平台发帖的用户反馈,优酷官方客服在回应投诉时,均显示“已隐藏内容”,用户无法看到平台的具体解释 。而在直接联系客服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电子产品无法退款”或“系统无法提起退款表单” 。

2026年3月4日,一位被扣除35元SVIP会员费的用户在投诉中写道:“申请退款后,优酷以‘电子产品无法退款’搪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自动续费需提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醒,希望平台能够退还我的款项。”

律师解读:未尽显著提示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有投诉用户披露了一组值得关注的数据:优酷站内信的用户侧5天打开率不超过2%。这意味着,平台单方面宣称的“站内信提醒”,对于98%以上的用户而言,实际上是“无效提醒”。在“用户几乎收不到通知”的情况下,扣款行为依然发生,这种“提醒”是否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显著方式”,值得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

针对优酷自动续费争议,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若平台未充分告知或强制自动续费,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若自动续费条款隐藏在不显眼的位置或未明确提示,属于格式条款中的无效条款,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显著提示,不得将搭售作为默认同意选项 。

多位律师表示,如果优酷未以显著方式(如加粗字体、弹窗提示、短信通知等)让用户注意到自动续费的价款、期限及取消方式,其自动续费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消费者据此申请退款有法律依据 。

凤凰网江苏观察:自动续费乱象何时休?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自动续费问题再次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焦点。

凤凰网江苏注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以“优酷 自动续费”为关键词搜索,相关投诉数量众多,投诉时间集中在2026年1月至3月,涉及金额从35元到上千元不等。投诉理由高度一致:未收到显著提醒、客服拒绝退款、站内信无效。

自动续费本应是商家与消费者“双赢”的服务模式——用户享受连续服务,平台获得稳定收入。但当提醒方式沦为“摆设”,退款通道变成“死胡同”,这种商业模式的天平已然失衡。

2024年7月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为治理自动续费乱象提供了法律武器。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显著方式”遭遇“站内信打开率不足2%”的现实,监管部门是否需要给出更明确的合规指引?当“电子产品无法退款”成为通用话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底线又该如何坚守?

凤凰网江苏将持续关注优酷自动续费投诉处理进展,也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爆料平台向我们反映您在消费中遇到的烦心事。你有“料”,我来“曝”!让我们共同推动消费环境的改善,让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