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的消费潜力
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推动全市消费稳步增长
连云港市于3月21日起
开展2026年汽车购新补贴活动
01
活动时间
自3月21日起至补贴资金申请完毕,补贴资金遵循“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02
补贴对象
在本市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补贴。
03
补贴方式和标准
01
购买新车补贴
对于活动期间在连云港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连云港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办理连云港市《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个人消费者(4月17日之后),将按照相关标准发放补贴。
02
补贴标准
按新车发票含税价分档进行补贴。燃油车新车发票含税价在5万(含)-10万元的补贴1000元;10万(含)—20万元的补贴3000元;20万(含)—40万元的补贴5000元;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新能源车每档再增加1000元补贴。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叠加。
04
补贴申请流程
消费者下载并登录江苏银行APP进入申报页面,上传汽车购新补贴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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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规则重要提示
01
购车发票、登记证书均需在规定期间内。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在补贴资金申请完毕时间内。4月17日之后开票的,需办理连云港市《机动车登记证书》。
02
购车发票应由连云港市参与活动的车企开具。
03
申请人与所有申报证件、材料、账号持有人为同一自然人。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但不得同时享受国家或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同一车辆不可重复申领。
04
审核通过并公示后,补贴发放至购车人本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账户绑定号码应为申请时提交的手机号码;若因消费者后期更换卡号导致最终发放失败,无法享受补贴,由消费者本人承担)。
05
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06
活动期间恶意哄抬价格、参与造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行为,经相关部门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