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 “无公积金” 困扰!在南通通州,灵活就业人员可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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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 “无公积金” 困扰!在南通通州,灵活就业人员可贷款买房

4月1日,《南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我区众多灵活就业群体自此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保障福利,政策落地首月便引来不少市民咨询办理。

“听说灵活就业人员也能自己缴公积金、办公积金贷款,我特意过来咨询办理流程。”近日,计划购置学区房的王先生来到区政务中心公积金管理窗口,详细了解新政细则。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为他的购房计划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此次新政适用范围覆盖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最低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收入状况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16%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工作人员徐婧婧介绍,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享受单位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不仅划算,还有“真金白银”的补贴。“首次开户并正常连续汇缴满6个月,就有100元开户补贴,账户里的余额还可以享受利息补贴。利息补贴标准为年度新增资金的1%(按日结息),在每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计发(每年6月30日)。缴存的钱可以免征个税,买房时能享受和单位职工完全一样的低息贷款。”徐婧婧表示。

在使用方面,《办法》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存期限满六个月,且不存在未结清公积金住房贷款、账户被冻结等情形的,可无要件进行销户提取;在我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额度、利率等,均参照我区单位职工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同等贷款权益。

目前,通州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这9家银行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的开户手续,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

来源:南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