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26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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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026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发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办法

01

小学

1.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儿童。

2.入学条件。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入学办法。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4.时间安排。

(1)5月18日至6月18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5月26日,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3)7月1日至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他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5日,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进行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02

初中

1.入学对象。本市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2.入学办法。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18日至6月28日,有常州户籍但在外市就读、要求回常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5月26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3)5月27日至5月29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他学生直接到民办初中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6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6)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03

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市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有连续居住且不少于3个月的居住证。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各地要优化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加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不再实施积分入学。

04

重点群体入学

各地应依法对残障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居住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办法,因地制宜落实多孩子女家庭长幼随学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符合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与学龄人口结构适配的义务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实施标准班额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或小班化教学。各地要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会同公安、民政、残联、街道、乡镇等部门单位进行排查摸底,指引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有针对性地加强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要针对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严禁通过意向登记、分班承诺等形式提前招生,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或音视频资料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实施随机均衡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招生入学系统等多种方式,公开本区域招生入学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告或招生简章,要明确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各地要通过互联网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通告和招生简章,具体样式详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一览表》。主城区招生入学未尽事宜详见《2026年常州市主城区小学、初中学生入学指南》(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四)健全监查机制

义务教育学校应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咨询及监督电话,各地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各地要加强督导,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学校规范办学治理的重点内容。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重点督导,督促各地落实监管职责、学校落实规范办学责任。

(五)严肃执纪问责

各地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解决招生入学中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各种不当行为。对招生期间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学校,要加强现场指导,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的学校,要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常州市教育局入学咨询电话:

85681350、85681351、85681352;

入学监督电话:

85681366、85681368、85681370;

电子信箱:

https://jyj.changzhou.gov.cn/class/EBQCPOEF。

附件:辖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线

常州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来源:常州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