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促进
淮安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
四条举措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将我市房地产政策做如下优化调整:
一
继续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2%的补贴。
二
实施新来淮人员购房补贴
对新来淮留淮创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三
实施卖旧买新购房补贴
对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在政策实施期间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卖房、买房时间不超过6个月),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四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1.阶段性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留淮人才购房支持力度,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留淮人才,可连续5年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连续12个月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50%的补贴;
2.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至15%;
3.阶段性优化住房套数执行标准;
4.阶段性扩大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
5.阶段性放宽还款年龄上限至70周岁;
6.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扩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人范围。
第一、二、三条措施自2026年6月1日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
第四条政策中阶段性政策自2026年6月1日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政策自2026年6月1日施行,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026年2月24日出台的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以及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长幼随学”政策继续实施,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淮安市推进现代化城乡建设
高质量发展和住房工作联席会议
2026年5月31日
“淮小布”提醒
今年2月24日,我市出台的《淮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五条措施》(简称“淮五条”)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有效政策实施以来,全市一手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长15.86%,环比增长49.55%,淮安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在全省率先实现环比上涨。
本次发布的新政,对来淮留淮人员、多孩家庭和新生儿家庭、商品住房卖旧买新等给予购房补贴支持,与“淮五条”相比有几点变化,值得关注:
1.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将继续实施。
2.所有新来淮留淮创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3.新增卖旧买新购房补贴政策。
4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以及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长幼随学”政策仍然有效。
5.原“淮五条”政策中的新市民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人才房补贴、赡养老人购房补贴不再实施。
6.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偿还贷款提取人范围增加、提取使用范围增加等政策,进一步利好广大购房者。
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咨询办理流程、申请相关补贴等事项,现将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市住建局 83566127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329
市经开区 83712019
清江浦区 89333561
淮安区 80822028
淮阴区 84996566
洪泽区 87206110
涟水县 82380913
盱眙县 88231069
金湖县 86906110
工业园区 89082971
生态文旅区 89223689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来电咨询,相关部门将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为您答疑解惑。
来源:淮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