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一桩牵扯商标混淆、包装不正当竞争的历史遗留疑难知产纠纷,在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多方协同之下,尘埃落定。调解现场,僵持已久的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被告承诺全面停止涉案商标及近似标识的使用,和解协议当场签署并且履行完毕,纠缠多时的矛盾得到实质性、终局性化解,不再留下反复诉讼的尾巴。
这一起发生在徐州的调解案例,抛出知识产权领域一道长久的现实考题:案件卷宗画上句号,是否就等于矛盾真正落幕?一份裁判文书、一次程序性结案,能不能真正弥合市场主体之间所积累的利益裂痕?
当一些知产案件陷入“判而未了、调而不解,案结事不息”的循环,徐州正用诉调对接的实践,重新定义何为真正的“案结事了”。
一
众所周知,市场主体之间的商标争议,不只是一次性赔偿数额的博弈,它缠绕着产品包装、市场渠道、品牌商誉,牵扯企业持续经营的现实利益。即便一纸判决下来,如果没有厘清权利边界,没有明确后续经营行为的红线,败诉一方依旧“换法子”继续使用近似标识。
于是,官司打完,纠纷再起,同类争议反复起诉,司法资源不断消耗,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程序空转”。本案中,这起饮品企业侵权纠纷案正是如此:原告系国内知名饮品企业,原被告双方因商标使用、饮用纯净水的包装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侵权认定长期存在争议,此前经多轮沟通均未达成实质化解,矛盾时有反复。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即便原告拿到赔偿,只要被告产品标识问题没有彻底厘清,市场竞争层面的冲突依旧会延续。
为破解“化解不彻底、反复起纠纷”难题,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依托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该案委托至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调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利用专业技术与快速维权优势,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界定商标权利边界与侵权责任,向双方释明商标法相关规定;针对历史遗留分歧,耐心疏导对立情绪,平衡权利保护与经营实际,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互谅互让。为了把潜伏在卷宗背后的商业矛盾一并解决,工作人员坚持不止解决“过去的侵权赔偿”,更要划定“未来经营的行为边界”,从根源消除再次起争的土壤。
经过多轮高效沟通,双方最终消除分歧、达成一致: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不得在产品、产品包装、标签、宣传物料、网络推广等载体上使用涉案商标以及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容易造成混淆的标识。调解现场,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积压已久的矛盾得到实质性、终局性化解。
二
今年以来,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累计接收线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调解案件44件,结案42件;累计接收人民法院线下委托调解案件29件,结案28件。数字是表象,真正的内核,是追求“不是程序上的结案,而是矛盾实质的消弭”。
然而,想要摆脱调而不解,单一部门力量往往捉襟见肘。知识产权纠纷横跨司法裁判、检察监督、专业技术事实比对,徐州的解法,是推动保护中心、法院、检察院三方协同发力,构建优势互补、流程衔接、闭环处置的多元保护格局,这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象落地。
这套机制改变过去“审判只管裁判,调解只管劝和”的割裂状态。调解不再是简单的“各让一步”和稀泥。它建立在事实厘清、法律释明的基础之上:哪些属于受保护的商标权利,哪些行为构成混淆,后续经营红线在哪里,全部清晰告知原被告双方,既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也充分考量市场主体生存经营的客观现实。
很多人误解“调解就是弱化保护、妥协让步”,但徐州这起遗留纠纷恰恰说明,高质量调解,不是牺牲权利换取和解,而是切实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避免程序空转,甚至矛盾激增。
案结事了,本案中的权利人从此不用陷入一轮又一轮的诉讼,被诉企业也得以明确经营边界,避免持续踩入法律雷区。
三
实质性化解,只是后半篇文章。徐州多元解纷机制,没有止步于接案、调解、结案的被动处置。
放眼江苏,市场主体海量,商标、不正当竞争类纠纷层出不穷。长久以来,谈及知识产权保护,舆论目光更多聚焦法庭判决、高额赔偿。但徐州的实践提供另一种思考维度:“枫桥经验”运用于知识产权领域,要义并不在于拒绝诉讼,而在于不拘泥单一的裁判手段,追求矛盾实质性平息。对于广大的市场经营主体而言,公平不仅写在判决书条文里,也体现在纠纷能够低成本、一次性了结,不用长期被讼争消耗企业精力。
当“办结案”迈向“成就事”,办案不再仅仅完成流程,更要直面卷宗背后真实的商业利益与市场冲突。握手言和的调解现场,只有厘清权利边界、抚平企业积怨、划定未来经营的底线,才称得上真正“成就一件事”。
下一步,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持续深化协同联动,坚持源头治理,加强普法宣传与风险提示,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规用标,从源头减少仿冒、抄袭等行为,推动纠纷治理从事后维权向前端预防延伸,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