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深化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打非治违”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执法案例,警示督促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深刻汲取教训,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一
2026年7月20日,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时发现,扬州市盛源金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圆锯机锯木作业现场木制粉尘积尘厚度超过3厘米,最厚处达10厘米以上。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导致作业现场积尘严重。
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二
2026年7月27日,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时发现,扬州万达铝业有限公司将一处厂房租赁给宝应县华晨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的扬州万达铝业有限公司,未与其承租单位(宝应县华晨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抛丸车间1台干式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该公司涉嫌违反《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三
2026年8月5日,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时发现,诺尔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台使用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1台静电粉末涂料的干式除尘器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
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来源 扬州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