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苏州市卫健部门已就一起儿童诊疗争议正式立案。根据2026年8月31日出具的《告知书》,苏州市卫健委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于8月24日对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相关诊疗事件立案调查,后续将按法定办案期限作出处理决定。该信息由患儿家属沈先生于9月10日向媒体反映后受到关注。
据沈先生称,2022年10月,沈先生之子因“间歇性头痛3月余”到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就诊,影像检查提示颅内占位性病变、脑积水,临床考虑生殖细胞瘤可能性大。医院经多学科会诊后,先予诊断性放疗,后采取“放疗+化疗”方案,于2022年11月18日启动化疗,11月23日患儿出院。
可在孩子出院后便因呕吐腹泻、皮肤花纹、呼吸费力等症状紧急送医,入院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后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遗留严重神经系统后遗症。后续诊疗记录显示,患者目前神志不清、无法自主交流,四肢肌力严重受损,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长期护理与康复支持。
在行政程序之前,这起纠纷已走入民事诉讼。为厘清诊疗责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委托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开展司法鉴定。鉴定中心最终认定:医方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程度为同等至主要原因;患者目前构成伤残且存在完全护理依赖。4月9日,法院正式对此事立案。
卫健委前期曾就投诉给出不同处理节奏。2026年8月4日,苏州市卫健委答复沈先生,因案件已进入民事诉讼,鉴定结论仍需经法院审理裁判,建议其在收到法院裁判文书后再提出调查申请。此后苏州市卫健委于8月24日对该事件立案、8月31日发《告知书》,意味着行政调查与法院民事审理并行推进。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行政立案调查亦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