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盐税一稽罚〔2026〕32号),该企业因偷税行为,被处以1倍罚款,罚款金额合计2190868.41元。

经查,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在2021年少申报收入,由此造成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228013.9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5960.97元、企业所得税876893.54元,该行为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对该单位少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处以1倍罚款,罚款总额2190868.41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
税收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税务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来源:信用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