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献”关爱优待措施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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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献”关爱优待措施11月1日起实施

11月1日起,江苏省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爱优待措施正式实施。该措施由省红十字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针对上述3类群体,从医疗服务、教育激励、户籍管理、民政惠民、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旅体育、人道关怀等8个方面明确36条关爱优待措施。

下一步,省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三献”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