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依法保护机制。江苏在全国较早颁布实施省级文物保护、非遗保护条例,出台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决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专项法规。开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与时俱进完善文物保护地方法规。
构建规划引领机制。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保护规划以及文物保护利用、革命文物片区保护利用、非遗保护传承等7部专项规划,有序实施大运河、长江、新四军“东进北上”沿线专项保护工程项目。
建立政策保障机制。研究出台省级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非遗系统性保护、博物馆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让文物活起来等政策文件。增设革命文物处、考古管理处,新组建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带动各设区市设立文物保护和考古机构。
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方责任,推动实行文物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完善资源管理机制。以“四普”为契机,推进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体系。截至目前,新发现文物点2469处,遴选推荐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3处。组织全省163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开展盘库建档专项行动,现已盘核藏品973863件/套。健全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已建成各类非遗展示馆(厅)、传习所583个,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1025个,传承保护基地546个。
推行考古前置保护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进大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和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制定出台《江苏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管理办法》,基本实现“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全省覆盖。“十四五”以来,完成3400个大型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和715个发掘项目,出土文物标本近10万件。
探索文物安全督察机制。依托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完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视频监管。启动实施全省文物卫星遥感监测,定期开展重要文物图斑比对,对违法问题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健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约谈通报曝光机制,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合作和文物违法案件中“行刑衔接”机制。
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研究出台《推动省直博物馆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带动12个设区市出台相关改革举措,推动更多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文创产品、打造夜游项目。建设“云上博物——江苏省数字博物馆”,运用数字技术创新展示全省文物资源,形成了“创新一项机制,激活一个领域”良好效应。
探索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组织热门博物馆挖掘用好丰富馆藏资源,打造可移动的高品质数字展览。创新举办“家门口看大展”“家门口赏好戏”“家门口享非遗”以及非遗“六进”活动。持续开展“博物知旅”主题活动,不断扩大博物馆公共服务覆盖面。
完善文化遗产价值内涵挖掘阐释机制。深入实施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淮安城市考古等5个项目入选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推动打造一批红色资源研究高地,建成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南京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实施博物馆展陈提升工程,策划推出“玉润中华”等彰显江苏地域文化特色、中华文化精神的原创性主题展览。高质量建设大运河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深化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打造更多非遗体验空间和特色景区、文化街区。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是篇大文章,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推动《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与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制度建设水平,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力度,依法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更加自觉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在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文旅担当。
来源:江苏文旅